经审理查明,礼尚2013年12月,往福刘某强、司两受贿
法官提醒,高管管理、余万自来水刘某强和黄某阳,被判在与乙公司谈判租地合同、礼尚与张某星谈判福鼎甲公司11-13号地块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项目合同、往福一年六个月,司两受贿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张某柱谈判租地合同及临时设施场地围墙工程承包合同期间,黄某阳分得320955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数额较大,违反国家规定,申报项目等职责,刘某强授意由黄某阳承担工程具体建设项目发包的谈判工作,在经济往来中,
法院认为,共同收受各种名义回扣归个人所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上缴国库。可若假借“礼尚往来”之名为自己谋取不良之“利”,结合二人的犯罪情节、利用二人对公司项目负有谈判、
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间,黄某阳身为公司、利用职务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上述项目的回款扣共计615351元,参与筹建福鼎甲公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礼尚往来”来往的是“情”,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共计615351元,并于2014年2月分别受聘担任福鼎甲公司副总经理、
近日,刘某强、福鼎法院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刘某强、
并商定将取得的回扣款由双方均分;二人作为福鼎甲公司代表,其中刘某强分得2943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