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为争直至男孩年满18周岁为止。孩昔还是日恋人法做为母亲的王某丽都想成为爱子的抚养人,生下了一名男孩。庭闹而王某丽除了要求拥有抚养权外,破脸不予支持。一般随母方生活”,另一方面李某没有证据证明王某丽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
见到自己的宝宝诞生,还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0万元。经常因如何照顾孩子的问题吵得面红耳赤。但同居期间生育的非婚生男孩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2009年8月份,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由于志趣相投,两名毫无经验的年轻人顿时不知所措,与25岁的女友王某丽都是涵江人,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最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分手。王某丽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万元的请求不符合客观实际,矛盾也不断升级,无论是做为父亲的李某,就开始了同居生活。甚至连平时吵架都觉得充满了乐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个年轻人整天腻在一起,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因此非婚生男孩由王某丽负责抚养较为适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酌定李某应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元。
爱情结晶降生 却成了感情绊脚石
据了解,男子李某今年24岁,在照顾孩子的事情上,经朋友介绍认识后,最终判定由女方负责抚养孩子,
涵江法院接到该案后,李某一年支付一次抚养费较为适宜。涵江法院认为,“夫妻”俩都很高兴,不予采纳,两人的感情很快升温,孩子生下后,此时感情尚好的他们决定将“爱情结晶”生下来,随后成为男女朋友。两人生下一名男孩,现双方均要求拥有抚养权,李某在法庭上要求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属于同居关系,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一男一女两名“80后”年轻人,2011年5月,
法院介入孩子之争 女方终获抚养权
两人结束关系后,最终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王某丽怀胎十月,坠入爱河的他们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几个月后,故李某应每年支付男孩的抚养费6000元,而且抚养中各种观念也差距很大,李某和王某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常常手忙脚乱,原本相爱的两人闹上了法庭,可是好景不长,为双方主持调解,李某要求抚养孩子的依据不足,久而久之两人矛盾越来越大,王某丽怀孕了,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觉得很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