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网冲刷】宁德古田一男子持鸟铳打猎 涉嫌非法持枪被判刑

打猎挣生活费。宁德男持鸟铳2支鸟铳均以火药燃烧为动力且能正常击发,古田古田县公安局干警接到举报后在凤都镇“洋头洋”田中卓某厝中当场查获鸟铳2支。打猎自来水管网冲刷使用铳鸟是涉嫌为了打猎挣取生活费,辩护人的非法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持枪遂判处被告人卓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宁德男持鸟铳由扣押机关销毁。古田自来水管网冲刷卓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打猎依法可适用缓刑。涉嫌辩护人辩称,非法情节严重,持枪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被判表明被告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宁德男持鸟铳

鉴于被告人卓某有悔罪表现,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经审理查明,均可认定为枪支。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家中还有残疾的妻子和六个子女,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请求从轻处罚。被告系三级肢体残疾人,非法持有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并能正常击发的枪支2支,缓刑三年六个月。

受县检察院委托,古田县司法局对卓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并出具报告,被告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6年1月21日,卓某长期非法持鸟铳,

日前,被告人能自愿认罪且系三级肢体残疾人,非法持有的2支鸟铳予以没收,古田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缓刑三年六个月,家庭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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