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复和缺失问题;已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相关评估基础。 征集立项建议的内容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
卫生部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2010-12-07 00:00 · hale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产品标准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已有国际标准,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food204@163.com)。将填写的建议书邮寄或传真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在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中应当注意到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 卫生部对投标者的要求有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业部印发的《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相衔接,
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与正在开展的食品污染物和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清理整合工作不重复;有利于解决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