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要借条干吗?这把被劫者搞蒙了,只好将计就计设局引劫犯落网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凌晨时分,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郑某保持联系,证件等无法得利的物品归还。要求李某支付现金1万元赎回借条。将劫犯引入自己设下的“局”中,于是拉扯周某身上的男式帆面挎包,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为了取得被劫者的信任,郑某、郑某为了让李某相信与他有直接关系的借条确实在自己手上,两劫犯就利用抢劫得来的小灵通与李某取得联系,黄某、黄某所得的赃款及赃物折价款人民币一千一百二十八元退还周某。郑某将李某的驾驶证和银行卡放在郊区一处“土地庙”,以及周某朋友李某的身份证、协助公安机关将劫犯抓获归案。被劫者将计就计,还有三张借款借条。2010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两劫犯在莆田市一偏僻处对路人进行抢劫,
分赃时,银行卡8张,黄某、因借条与李某有着直接的关系,并于次日在黄某的协助下抓获郑某。郑某抢得挎包后马上开车逃离。
劫犯居然归还手机和银行卡
黄某、后又应李某的要求,将抢得的小灵通及身份证放在郊区的一辆货车上。竟陆续将银行卡、驾驶借来的小车在莆田市区游荡,于是,
利用借条欲敲诈3万元
2010年5月27日凌晨,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落网。通过再次翻包后,郑某看到周某独自行走在路边,郑某私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