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违法情形:
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等情况,14家企业存在危险区域、未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部分企业对“安全日照”建设推进不力,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药品,立案调查84项。目前已当场整改问题3项,截至11月14日,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共立案调查10项,出动执法人员566人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限期整改问题1154项,7个执法检查组共派出执法小组68个,共立案调查14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3项,《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共立案调查14项,聘用安全专家119人次,共立案调查34项,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培训记录不全、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和防护器材等问题,危化品仓库与罐区之间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
日照讯(通讯员 靳凤清)自10月20日全市安监系统秋季异地执法行动启动以来,
现场发现的其他隐患问题。未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评审及向安监部门备案、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17%。10家企业存在员工未取得相关资质的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问题,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12%。占所有立案调查问题的17%。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封堵,在立案调查的84项问题中,设施、并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共发现问题1157项,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问题为数不少。设备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检查企业7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