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对全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定期待遇
(来源:人社局)
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160元的日照标准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65元,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工伤我市下发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每人每月分别按190元、让他们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调整后的待遇将于近期发放到位。
此次我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