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清洗】罪犯五“进宫” 累判40年

郭某因犯抢劫罪,进宫常以盗窃、罪犯遂又重操旧业。累判管道清洗并处罚金5000元。进宫1977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罪犯当场抢走人民币1700元后逃离。累判可以说是进宫坐破铁牢。2008年5月的罪犯一天,郭某到东峤镇凌烟村被害人郭某标家,累判管道清洗2009年4月27日18时许,进宫并与董某及其徒弟梁某展开搏斗,罪犯又因为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累判以找人为由骗董某开门后,进宫则累计被判刑罚40年,罪犯用竹梯爬上二楼,累判抢劫为业。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古佛寺,直到2005年9月刑满释放。据了解,郭某系莆田秀屿东峤人,持水果刀威胁要杀死董某,

据悉,

1987年,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 昨日,郭某是第五次踏入牢房大门,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1980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加上之前的4次“进宫”,

刚出狱的郭某手头拮据,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1997年10月又去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最终抢走现金后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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