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化姓)退休多年,元买要求退保。保险保费在保险推销员小新(化名)的法院反复宣传下,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判决撤销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靠当年的工作攒了一笔钱。前几年,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要求退还全部保费。”(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刘明燕)
自己遭遇了虚假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
往后的几年间,发现合同中关于收益和退保条款的内容与小新的宣传大相径庭。李女士想着为自己和家人多备一份保障,然而,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小新承诺这款产品就像银行存款一样,却被告知退保要扣除高额手续费。她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