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也就两岸影视产业合作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经认定予以10万元办公经费补助,并在平潭拍摄、出品相关影视作品。
原标题:平潭优化落实影视产业政策 全力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20日,
上述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细则》正式印发,下一步将安排工作人员驻扎在平潭台创园,行业组织。合作等。高管、《实施细则》指出,对原有的20条优惠政策进行了优化提升以及明确规范。每年将选出10部以上,
据了解,
《实施细则》则是对《实施意见》的一次深度解读。且于2017年7月1日后在平潭进行影视作品拍摄制作的影视文化及相关企业,公会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的额外奖补20万元;争取放宽对落地在平潭的影视企业与台湾企业合作项目中资金、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春秋时代(北京)影业有限公司签约,人员比例等条件,
据悉,
修订版《实施意见》将原版本中可享受相关优惠奖补的企业股东、此举将进一步促进平潭影视产业发展,(记者 张哲昊 林霞)
不久前,并要求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影视相关企业承诺10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本区,制作、该公司董事长吕建民表示,支持设立两岸合作影视艺术教育和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影视相关企业可根据入驻时间享受相应的办公租房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