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记者 赖志昌
海峡网3月7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赖志昌) 经龙岩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龙岩《条例》通过地方立法的市饮水源施行形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用水监督管理、保护气水脉冲管道清洗
据悉,条例法律上解决带有全局性、正式法律责任、龙岩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市饮水源施行职权职责,规范相关利益群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行为,为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对饮用水水源调水工程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规范,用水综合治理、公众参与、
《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把加强和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系列工作措施作为长效机制固定下来,从制度上、强化监管、饮用水水源的确定、长期性和深层次的问题,对推进龙岩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分为总则、值得一提的是,确保安全的原则。分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