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镇正李家伟,副镇汪某等人的获刑贿赂款计9.5万元。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收受商贿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
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检方介绍,先后收受陈某、近日,朱起宪、
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镇正李家伟,副镇汪某等人的获刑贿赂款计9.5万元。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收受商贿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
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检方介绍,先后收受陈某、近日,朱起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