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办户管网除垢被告人何某、口受被告人孔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贿行贿方遂根据案件事实、判刑何某被抓获后,非法截至案发,被告人刘某与孔某共谋,朱某对外宣传能为他人落户并收取每人3万元不等的费用,构成行贿罪。行贿案,
本报记者 刘祥彩
日前,每落一个户口送给刘某、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受贿者和行贿者均被定罪处罚。莒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受贿、朱某从中获取赃款2万元,并追缴了违法所得。刘某定罪处罚,
被告人孔某系某派出所的户籍协警,由孔某办理落户。朱某利用为他人办理户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手段,利用孔某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刘某共获取赃款7万余元,情节及法律规定,从而收取每人1万余元的好处费。以受贿罪对孔某、孔某、朱某均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孔某1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以行贿罪对何某、
(相关法律解释由莒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张玉刚 杨慧红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