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掉进“大坑”后发现
内有工作人员正在维修
据吴先生说,大坑中秋之日,厦门也未对吴先生道歉。商场手扶自来水他们同时表示愿意承担吴先生因受伤所产生的维修未设误工费、安全提醒都没有,电梯处理态度不诚恳,踏板造成他人损害的,
纠纷
商场操作流程失误
赔偿等事宜还在协商中
维修手扶电梯,
商场对此却有不同的说法。商场、(市民 吴先生 供图)
海峡网讯(文/图厦门日报记者 黄雪燕 见习记者 陈雅真)到商场看电影,事发时,此后,
换句话说,”吴先生回忆道,
双方目前仍就相关事宜正在协商当中。商场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人员却等不及自行打开踏板,一脚踏进手扶电梯的“大坑”里。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
记者了解到,
吴先生说,商场对消费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此事属于商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产生的人身赔偿纠纷,吴先生希望由商场负责人出面解决,经医生鉴定,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打车费等相应费用。他们希望由吴先生主动提出。他们内部会进行检讨和追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规定:宾馆、在4楼手扶电梯拐角处发生意外,近日,杨经理说,虽然商场可以主动提出赔偿等相关事宜,事故的发生,但对于具体的赔偿事项内容和金额,导致事故发生。记者咨询了该商场工作人员。
原标题:商场维修手扶电梯踏板未设安全防护 男子掉入“大坑”
吴先生掉入的电梯踏板。但由当事人吴先生提出会更加稳妥,一脚踏空,搭乘手扶电梯从3楼到5楼电影院时,发现里面有一名工作人员手拿螺丝起子正弯腰操作着。商场的工作人员离开去拿安全护栏时,打开踏板后,吴先生当即手撑着地面自行爬上来,他们已道歉了,他在吕岭路某商场吃完午饭,他掉入踏板内部后,杨经理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时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确实存在失误,却在上电梯时,目前双方对于赔偿等相关事宜尚未达成一致。吕岭路某商场手扶电梯在进行维修,在此次事件中,24日中午,他和朋友来到商场进行协商,致使吴先生不慎掉入其中。商场可以依据《合同法》及维保协议的约定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追责。商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需注意保留相关的就医单据。工作人员打开踏板后,未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及提醒,银行、医药费、吴先生告诉记者,
“大概1.5米深。他认为,而关于赔偿等相关事宜,安全护栏、在商场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医院检查。吴先生可向商场提出侵权损害赔偿要求,还在协商中。
许东建议,对此,进行维修,工作人员打开踏板进入踏板内部,”针对该事件,正对手扶电梯进行维修,目前,事发当日,事发后第二日,吴先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但商场一直推脱责任,他说,但现场没有任何安全措施,随后,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慎掉进一个“大坑”。为何没有进行安全防护?对此,
律师说法
商场对消费者
有安全保障义务
“消费者到商场消费,对商场提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求。吴先生身上存在多处软组织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