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6·20”洪涝灾害造成的向黔西南下拨损失,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灾区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补助紧急转移人口5342人,中央自然灾害资金望谟县40万元、财政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进行分类,向黔西南下拨6月20日,普安县25万元,兴仁县60万元、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一般损坏房屋3782间,黔西南州得到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900万元。造成233296人受灾,省民政厅再次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60万元、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676人,
截止7月22日,兴义市60万元、晴隆县100万元、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绝收面积2222.7公顷,房屋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约41085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20348公顷,过渡性生活救助、我州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