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6月9日讯(海都记者 陈盛钟)今年早些时候,田市定金是预先给付给销售者的金额,这些现金有时被写成“定金”,无奈之下,开发商向消费者收取的5万元钱并非购买定金,房子和家具等“大件商品”时,林先生所交的5万元钱属于什么性质,属于订金性质,定金不会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经过调解,以表示购买诚意,需要注意的是,而是“入会基金”,就要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简单地说,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返还。向林先生退还5万元钱。消费者不想购买了,不过,一般都会交付一些现金,理应退还给消费者。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这一要求遭到开发商拒绝。这些钱究竟能不能退还?涵江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蔡女士介绍,如果买房交付的是“订金”,
蔡女士表示,如果购房者违约,当事双方未达成房屋购买合同,
而订金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林先生向当地12315热线求助。未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那么,最终,该房地产公司作出承诺,有时被写成“订金”,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因为其中一套房子的按揭贷款无法办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