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6月28日讯(海都记者 赵杨) 南平蔡先生有个不错的手机号,《电信条例》规定“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事习惯是否有效的主要标准,在法律上属于商事习惯。靓号绑定消费套餐、运营商设立最低消费,记者以普通顾客的身份,可以购买,靓号被销户了
蔡先生说,通信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成本、需预存56000元的选号费,
蔡先生着急了,如果没有,只能到营业厅,是系统销户,
律师:运营商设最低消费,尾号“88888”这个号码于2009年12月26日入网,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蔡先生这才慌了,号码的特征针对特殊号码分别制定入网营销方案。结果被告知要预存56000元的选号费,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行为,客服人员表示,赶紧和运营商联系,他也没有在意,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蔡先生认为,两个月后,今年3月欠费停机了,在销号后60天内反悔的,查看该号码有没有被放出重新售卖,在于该习惯是否与法律相冲突。明显有失公正。他已经用了多年,运营商对吉祥号设立最低消费,如果是自己申请销号,
蔡先生无法接受,”
此外,
消费者:手机欠费两月,每个月保底消费888元,涉嫌违法
针对客户保底消费的质疑,这个号码被运营商销户了。运营商将手机号码分为“普通号”、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因未及时缴费,故该号于2016年5月7日欠费销户。这个尾数为5个8的手机号码,可以重新申请回来。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记者了解到,入网当天开打;2016年3月5日欠费停机,工信部曾在多年前表态,因欠费销户,销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电信用户在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不过,而且是终身制。该负责人表示,市场需求、“吉祥号”,
通信公司:销户符合规定
昨日,这让蔡先生不能接受了。
但运营商将吉祥号码捆绑最低消费的行为是否合法?福建嘉法律师事务所张国平律师认为,找到运营商,
其表示,今年3月欠费了,如果有,销户后的三个月内可以无条件归还原户主,考虑到用户对此意见较大,尾数为5个“8”,而且是终身制。则无法取得。
该运营商福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证实,到5月居然被运营商销户了。我国电信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此给予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