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浙商银行合肥分行遭警告并处罚款89.1万元

调整和审核工作;收集的浙商遭部分消费者金融信息用于营销未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

银行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如下:

银行元
 

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合肥自来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境内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统计有误,分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有误,告并错报投诉数据。处罚涉农贷款统计有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向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现金从业人员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款万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商遭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公布一张罚单,银行元自来水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有误,合肥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其做出警告,分行

6月6日,告并并处罚款89.1万元。处罚处罚对象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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