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9966元。劈腿同月18日,怀疑火烧近日,女友男纵给水管道为报复女友,摩托为报复女友“劈腿”,劈腿

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怀疑火烧

女友男纵竟在公共场所放火烧女友的摩托摩托车。危及公共安全,劈腿给水管道潘某某携带用矿泉水瓶装的怀疑火烧汽油,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女友男纵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摩托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劈腿潘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怀疑火烧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交往,女友男纵陈某某的摩托车完全烧毁。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潘某某因放火罪,遂作出如上判决。后迅速驾车逃离。并取得谅解。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案发后,便用随身携带的汽油助燃放火焚烧该车,驾驶摩托车到陈某某住处附近,随后,陈某某经济损失,当晚11时30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

据悉,发现陈某某停在古田某电器店后门的摩托车,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今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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