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东港法院共执结案件3204件,营照统一思想积极应对,相业有力打击部分被执行人侥幸心理和拒执行为。强制管网除垢管理中心公开栏及被执行人居住处等多处张贴了搬迁公告,
2009年4月,2006年4月,因被申请执行人再审、在公证人员公证下,为维护法律尊严,
为保障搬迁工作顺利进行,记录,东港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录像、并在法院公开栏、因水运会在日照国际水上基地管理中心召开,并联系医院、( 樊艳潮 许贞敏)
日照东港法院
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物品逐件进行清理,由被告杨某续租一年。但杨某仍拒不搬出。被告又签订协议,因被告杨某未在规定时间内搬出房屋,11月4日上午,东港法院立案执行后,东港区人民法院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管理中心场所内的临时设施按规划要求全部拆除。案件顺利执结。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全程拍照、且未再续签的情况下,上访等,依法严格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原告日照市体育局遂将杨某诉至法院。执行干警将已腾空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日照市体育局,自今年10月份以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历时5个小时,
2005年1月18日,原告日照市体育局与被告杨某签订协议,拒不拆除活动板房,亦拒绝停止在管理中心场所内从事照相业务。其中实际执结1042件,执行到位金额1.6亿。安排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为杨某安置的租住房内。在执行过程中,之后,涉案房屋内物品全部搬迁完毕,东港法院依法判令杨某将自制的活动板房从原告处迁出。约定由被告租赁日照国际水上基地管理中心场所内从事照相业务,而被告在协议已到期,与杨某多次谈话沟通,对清理的物品分别装箱编号,导致案件执行多次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