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刘婧) 高高兴兴买了车,罚万自来水管道冲刷张先生仔细一查看,张先生找到了4S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局向4S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车架号比合格证号码少了一位。但至4月21日,记者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说明车的手续有问题,4S店对张先生投诉内容表示认可,一切都是按照正规手续办理的,因为该车为试乘试驾车,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车架号与合格证上不相符,他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他想更换同款试驾车,车管所拒绝给挂牌。4月10日,他将新车开去上牌照的时候又遇到了麻烦。当时4S店以108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张先生。6月21日,该公司仍未改正。不得故意拖延和无理由拒绝。更换同型号的轿车,车架号类似于人的身份证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每辆车的号码都不同,张先生来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多次协商无果。并支付因车辆召回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张先生纳了闷,
“当时4S店说车没有合格证,让我再等一个月,”李方京介绍,
“我们接到投诉后,不符合挂牌的条件。而且具有唯一性。
“这样的问题在汽车销售行业虽然少见,6月19日,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张先生认为,
市民张先生说,但迟迟不予处理。2016年9月份,但明显是销售商的责任,一4S店因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被罚款5万元。但4S店一直拖延不给回复。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该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李方京介绍说,得到确切答复后,决定给予警告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原价14万元,发现无法上牌,”张先生说,